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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肉制品4大类食品共计1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肉制品共18批次,合格样品18批次。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23587-2009《粉条》、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粉丝粉条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₂计)、铅(以Pb计)。
二、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罗丹明B、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
2.食醋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黄曲霉毒素B₁、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
三、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豆干、豆腐、豆皮等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
2.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
四、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禁用亚硝酸盐、加强醇基燃料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8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铬(以Cr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