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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5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4期)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22 14:43

近期,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3类食品共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0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4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0批次;豆制品1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1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宝鸡市陈仓区贾村镇家外家购物中心出售的手工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