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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6 16:57

区卫健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90号)及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0〕524号文件精神,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资金(直达资金)294.9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等有关支出(详见附表),此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年终列入2020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请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直达资金)明细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直达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应拨补助资金

此前预拨资金

本次下达资金

应下达数

临时性工作补助金额

物资采购费用补助金额

合计

宝陈财社字〔2020〕9号

宝陈财社字〔2020〕15号

404.9

4.9

400

110

30

80

2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