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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3 16:01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区脱贫办《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和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宝陈脱贫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现将下达你单位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部分调整(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各镇街、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计划内容,认真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建设项目以及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资金。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宝鸡市陈仓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报账核销工作,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建立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监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各单位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报送支出进度周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并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依据项目进展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附件:陈仓区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分配表

陈仓区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本次指标调减

本次指标增减

合计

备注

1

东关


10.0000

10.0000


2

贾村


0.9000

0.9000


3

坪头


6.0000

6.0000


4

县功


25.0000

25.0000


5

拓石


20.0000

20.0000


6

慕仪


5.0000

5.0000


7

扶贫办

-66.9000


-66.9000



合计

-66.9000

66.9000

0.0000


注:指标是负数的为指标调减,正数的为指标增加。

绩效表 10.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