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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镇人民政府,区扶贫办:
根据区脱贫办《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变更计划的通知》(宝陈脱贫办发[2020]68号)文件精神,现将下达你单位2020年省级第二批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部分调整(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各镇街、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计划内容,认真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建设项目以及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资金。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宝鸡市陈仓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报账核销工作,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建立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监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各单位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报送支出进度周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并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依据项目进展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联系股室:农业股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附件:陈仓区2020年省级第二批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分配表
陈仓区2020年省级第二批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单位 |
本次指标调整 |
本次调整下达资金 |
备注 | ||
宝陈财农字(2020)25号 |
宝陈财农字(2020)29号 |
宝陈财农字(2020)31号 | ||||
1 |
新街 |
-20.0000 |
-55.0000 |
-75.0000 |
||
2 |
区扶贫办 |
20.0000 |
55.0000 |
0.0000 |
75.0000 |
将区级10万元管理费项目指标调整到技能千校行动项目 |
合计 |
0.000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