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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省级第二批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29 10:35

新街镇人民政府,区扶贫办:

根据区脱贫办《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变更计划的通知》(宝陈脱贫办发[2020]68号)文件精神,现将下达你单位2020年省级第二批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部分调整(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各镇街、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计划内容,认真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建设项目以及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资金。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宝鸡市陈仓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报账核销工作,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建立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监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各单位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报送支出进度周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并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依据项目进展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联系股室:农业股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附件:陈仓区2020年省级第二批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分配表

陈仓区2020年省级第二批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调整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本次指标调整

本次调整下达资金

备注

宝陈财农字(2020)25号

宝陈财农字(2020)29号

宝陈财农字(2020)31号

1

新街

-20.0000

-55.0000


-75.0000


2

区扶贫办

20.0000

55.0000

0.0000

75.0000

将区级10万元管理费项目指标调整到技能千校行动项目


合计

0.000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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