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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26 15:10

阳平镇人民政府、县功镇人民政府、东关街道办事处、区扶贫办:

根据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和区脱贫办《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和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宝陈脱贫办发[2020]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8.2万元下达你单位,列入“2130505扶贫-生产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类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各镇街、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宝鸡市陈仓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报账核销工作,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建立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监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各单位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报送支出进度周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并按照省市要求,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依据项目进展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进行动态更新,按时向区财政局、区扶贫办报送《陈仓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台账》。  

联系股室:农业股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附件: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陈仓区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镇街或部门

合计

产业扶贫带贫项目(50801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

能力建设项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项目管理费(59999其他支出)

备注

1

阳平镇

150

150




2

东关街道

196

196




3

县功镇

95

95




4

区扶贫办

297.2


147.2

150



合计

738.2

441

147.2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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