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中:
为了保障学校教学工作的开展,根据宝鸡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普通高中公用经费)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2〕13号)和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2〕100号)文件,现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第一批7,310,000元(详见附件),含中央直达资金1,110,000元。年终列入“2050204-教育-普通教育-高中教育”功能分类科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经费中央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中央直达资金的支付数据将同步至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各学校要加快补助经费的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区财政局、教体局将对支付进度及流向开展监督检查。
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日常办公、文体活动、教师培训、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教学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日常的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保护等方面。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对外捐赠、对外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制度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三、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省级标准化高中2400元,城市高中1500元,农村高中1200元。
四、各学校要健全财务机构,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公开学校财务,接受社会监督。区财政局、教体局将会同区审计局等部门对公用经费安排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学生人数套取经费等现象的,除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外,区财政局将调减指标,并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2022年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第一批(部分中央直达资金)指标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