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286号)及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1〕9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228.48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12类基本公卫资金2113.82万元,19类基本公卫(原重大公卫)资金114.66万元。此资金为直达资金,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年终列入2020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599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