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282号)及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1〕9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78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推进各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对用于中医医院改革方面资金不少于总补助资金的30%,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的信息化建设(提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等级)、支持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中心、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建设,提高儿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等专科能力,提高公立医院平战转换能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紧密型县域共体建设等工作所需经费补助。此资金为直达资金,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年终列入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00201-综合医院”,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599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24号附件.xls
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