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直达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1〕15号)及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1〕7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第一批直达就业补助资金80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40万元,省级资金60万元,专项用于2021年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支出。此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年终列支出功能科目“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19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