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直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1〕4号)及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直达资金(第二批)0.03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陈仓医院患者救助费用补助。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年终列入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济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