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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法依据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结案日期 |
1 |
宝陈市监行罚字〔2021〕31号 |
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千家喜生活超市经营不合格黄豆芽案 |
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千家喜生活超市 |
陈明挺
|
经营不合格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1、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25.4元: 2、罚款6000元 |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 |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11月10日 |
2 |
宝陈市监行罚字〔2021〕32号 |
陕西众鑫鑫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陈仓分公司经营不合格香蕉案 |
陕西众鑫鑫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陈仓分公司 |
罗文权 |
经营不合格香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1、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309.5元; 2、罚款3000元 |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 |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11月10日 |
3 |
宝陈市监行罚字〔2021〕33号 |
宝鸡市陈仓区贾村镇家外家购物中心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宝鸡市陈仓区贾村镇家外家购物中心 |
杨良华 |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1、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80元; 2、罚款2000元 |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 |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