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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集体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08 17:34

坪头镇、拓石镇、凤阁岭镇、赤沙镇、香泉镇、新街镇、县功镇、贾村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宝陈财农字〔2022〕20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资源管护)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宝陈财农字〔2022〕5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林财发〔2022〕1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集体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下达如下:

一、资金计划

2022年集体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涉及坪头镇、拓石镇、凤阁岭镇、赤沙镇、香泉镇、新街镇、县功镇、贾村镇8个镇,共涉及补助面积18.83万亩、补助资金301.25万元,农户个人补偿标准为16元/亩。涉及镇、村金额具体见附表。

二、资金使用有关规定

各镇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林财发〔2022〕145号)和《集体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宝陈办发〔2014〕128号)有关规定,严守兑付政策红线,规范兑付程序,完善相关兑付档案资料,切实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足额兑付到位。要加强补偿金监督管理和使用效益,重点加强联户承包农户补偿金和保留在集体的补偿金的落实工作,监督补偿金流向,防止联户承包农户补偿金被户主截留,防止集体资金非护林管护支出。要督促相关兑付村及时制定集体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必须体现该村的补偿资金、补偿面积等内容。各镇要及时将保留在集体的补偿资金拨付至相关村,严禁截留、挪用集体补偿资金。


附:2022年集体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表2022年集体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表.xlsx


宝鸡市陈仓区林业局

202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