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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23 14:48

区民政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103号)及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0〕834号文件精神,现将城乡低保省级补助资金190万元下达给你们,年终列入2020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089901项“其他社会保障支出和就业支出”,请按照《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20〕189号)要求,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底前将资金落实到保障对象手中。

附件:绩效目标表(2020年度)

社(2020)184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