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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6 16:56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94号)及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0〕392号文件精神,现将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68.4万元下达给你们,本次拨付资金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部分所需政府承担的补助资金。年终列入 “2340204抗疫相关支出-援企稳岗补贴”,请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切实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待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补缴工作完成后据实结算,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2020年度)社(2020)91 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