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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辑:事财股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6-10 14:43

各有关学校: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0]6、72号)和《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0]152、287号)文件,现下达你们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05万元(详见附表)。年终列报“2050299-教育-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超出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事项,不得用于平衡预算、提取工作经费、发放人员经费以及偿还债务等支出,确保建一所、成一所。坚决杜绝超标准建设和打造豪华学校。

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及时上报区财政局绩效目标表。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法规,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区财政、教育部门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