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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7 10:01

陈仓区水利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1〕2号)和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计划的通知》(宝市水办发〔2020〕400号)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551万元下达给你局,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1,26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4.5公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补助,年终列入“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治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请你局及时编制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和评价工作。

二、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年终列入“2130314防汛”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三、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140万元,其中: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资金40万元,用于对我区落花沟等7座小型水库进行维修养护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护养护资金100万元,用于我区35处农村饮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年终列入“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四、支持建设县(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项目补助资金150万元,用于支持我区县(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补助,年终列入“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五、请你局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同时,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要求,积极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陈仓区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所在区(县)

宝鸡市陈仓区

区级财政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

区级主管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水利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1,551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1,551

地方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1、提升中小河流治理4.5公里;2、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一处;3、小型水库进行维修养护7座、农村饮水工程维护养护35处;4、支持建设县(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1个。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治理中小河流长度

4.5公里

2.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3.小型以上病除险於地坝除险加固座数

7座

4.以奖代补试点县数

1个

5.预警指标检验复核

6.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7.塬面保护面积

平方公里

8.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

9.山洪沟治理数量

10.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11.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

12.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

35处

13.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1个县

质量指标

1.工程验收合格率

%

2.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时效指标

1.截止2021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

2.截止2021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新增、恢复灌溉面积

万亩

2.改善灌溉面积

万亩

3.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公斤

4.新增供水能力

万立方米

社会效益指标

1.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

万人

2.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保护人口数量

万人

3.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

万人

4.淤地坝除险加固保护人数

5.淤地坝除险加固保护面积

平方公里

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万人

生态效益指标

1.新增年节水能力

万立方米

2.地下水压采量

立方米

可持续影响指标

1.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2.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