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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市、区级财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20 11:26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扶贫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0〕43号)和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0〕542号)及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市、区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宝陈扶办发〔2020〕50号)精神,现将2020年市、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74.8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市级财政扶贫资金201.7万元,年终列入“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区财政配套资金573.1万元,年终列入“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本次下达的市、区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用于我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补助(即“7+1”项目补助),其中:通村公路管护补助358.3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07.5万元、区级资金250.8万元)、农村厕所管护补助94.2万元(其中:市级、区级资金各47.1万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维护补助94.2万元(其中:市级、区级资金各47.1万元)、农村幸福院运行补助157万元(区级资金)、村卫生室运行补助24万元(区级资金)、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护补助31.40万元(区级资金)和农村体育健身设施维护补助15.70万元(区级资金)。

各镇、村和区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宝政发〔2018〕22号)及具体项目养护、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市、区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体育局要做好项目资金的分配,及时申请和拨付,认真做好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考评和公开公示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陈仓区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陈仓区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所在区(县)

宝鸡市陈仓区

所在区(县)财政部门

陈仓区财政局

所在区(县)主管部门

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水利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774.80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地方财政资金

774.80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全区157个村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1.维修养护

2.管理养护

3.

4.

5.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1.维护合格率

%

2.……

时效指标

1.截止2020年底,管护任务完成比例

≥80%

2.……

成本指标

1.管护支出是否控制在预算内

2.单位设施维护财政投入

万元

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

2.

生态效益指标

1.……

2.……

可持续影响指标

1.已建设施是否良性运行

2.设施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