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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农专〔2020〕1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0〕11号)精神,依据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查情况的报告》(宝陈农字〔2020〕286号)中核实确定的补贴面积、受益农户等信息,现将我区符合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的耕地457,247.81亩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兑付计划32,007,346.70元下达给你们,为做好补贴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面积的确定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精神,从2016年起,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其目标是在保持补贴总量不减少、补贴力度不降低的情况下,调整优化补贴结构,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
根据市财政《关于拨付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农专〔2020〕1号)规定,我区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暂按70元/亩执行。
三、兑付依据
严格按照区农业局审核并加盖补贴专用章的《种植面积村级分户统计表》及省市有关补贴政策执行,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通过“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专户”实行“一卡通”方式直接兑付到受助农户。
四、兑付时间安排和具体操作步骤
1、兑付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2、操作步骤:各镇、街道办要依据经区农业局审核后的《种植面积村级分户统计表》,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同时各镇、街道办要采取张贴公告等形式通知受益农户,公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五、几点要求: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落实首长负责制,各站、办、所要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切实抓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
2、对发放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确保发放工作顺利完成。对因农户补贴信息录入不及时影响发放工作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街道办,区财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宝市财办农〔2016〕139号)的规定,加强监管工作,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等问题的发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补贴资金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
附件: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计划表
联系人:张书勤 联系电话:0917-6231058
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计划表 | |||
镇(街道办) |
核实种植面积(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金额(元) |
18,435.20 |
70.00 |
1,290,464.00 | |
虢镇办 |
3,098.52 |
70.00 |
216,896.40 |
千渭办 |
1,655.09 |
70.00 |
115,856.30 |
阳平镇 |
28,787.55 |
70.00 |
2,015,128.50 |
周原镇 |
44,563.42 |
70.00 |
3,119,439.40 |
慕仪镇 |
44,382.26 |
70.00 |
3,106,758.20 |
贾村镇 |
74,111.74 |
70.00 |
5,187,821.80 |
县功镇 |
81,144.78 |
70.00 |
5,680,134.60 |
新街镇 |
56,211.63 |
70.00 |
3,934,814.10 |
香泉镇 |
26,863.80 |
70.00 |
1,880,466.00 |
赤沙镇 |
33,555.00 |
70.00 |
2,348,850.00 |
坪头镇 |
16,889.44 |
70.00 |
1,182,260.80 |
拓石镇 |
27,533.28 |
70.00 |
1,927,329.60 |
凤阁岭镇 |
16.10 |
70.00 |
1,127.00 |
合 计 |
457,247.81 |
70.00 |
32,007,34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