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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计划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20 09:3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农专〔2020〕1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0〕11号)精神,依据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查情况的报告》(宝陈农字〔2020〕286号)中核实确定的补贴面积、受益农户等信息,现将我区符合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的耕地457,247.81亩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兑付计划32,007,346.70元下达给你们,为做好补贴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面积的确定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精神,从2016年起,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其目标是在保持补贴总量不减少、补贴力度不降低的情况下,调整优化补贴结构,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

根据市财政《关于拨付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农专〔2020〕1号)规定,我区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暂按70元/亩执行。

三、兑付依据

严格按照区农业局审核并加盖补贴专用章的《种植面积村级分户统计表》及省市有关补贴政策执行,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通过“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专户”实行“一卡通”方式直接兑付到受助农户。

四、兑付时间安排和具体操作步骤

1、兑付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2、操作步骤:各镇、街道办要依据经区农业局审核后的《种植面积村级分户统计表》,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同时各镇、街道办要采取张贴公告等形式通知受益农户,公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五、几点要求: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落实首长负责制,各站、办、所要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切实抓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

2、对发放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确保发放工作顺利完成。对因农户补贴信息录入不及时影响发放工作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街道办,区财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宝市财办农〔2016〕139号)的规定,加强监管工作,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等问题的发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补贴资金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

附件: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计划表

联系人:张书勤        联系电话:0917-6231058

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计划表

镇(街道办)

核实种植面积(亩)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元)

东关办

18,435.20

70.00

1,290,464.00

虢镇办

3,098.52

70.00

216,896.40

千渭办

1,655.09

70.00

115,856.30

阳平镇

28,787.55

70.00

2,015,128.50

周原镇

44,563.42

70.00

3,119,439.40

慕仪镇

44,382.26

70.00

3,106,758.20

贾村镇

74,111.74

70.00

5,187,821.80

县功镇

81,144.78

70.00

5,680,134.60

新街镇

56,211.63

70.00

3,934,814.10

香泉镇

26,863.80

70.00

1,880,466.00

赤沙镇

33,555.00

70.00

2,348,850.00

坪头镇

16,889.44

70.00

1,182,260.80

拓石镇

27,533.28

70.00

1,927,329.60

凤阁岭镇

16.10

70.00

1,127.00

合   计

457,247.81

70.00

32,007,34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