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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农专〔2020〕1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宝市农业计财发〔2020〕11号)精神,现将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527万元下达给你局,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面积的确定: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准进行补贴,对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中已改作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和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的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二、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范围内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三、补贴标准:
暂按70元/亩标准执行。
四、补贴资金发放方式:
通过“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专户”实行“一卡通”方式直接兑付到受益农户。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镇、村两级补贴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受益农户、补贴金额等,接受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补贴信访按理制度及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2、你局要抓紧做好补贴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兑付工作,及时确定各受益农户补贴面积,及时上报各种数据。
3、你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宝市财办农〔2016〕139号)的规定,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管工作,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等问题的发生。
附件: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 |||||||||
(2020)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 ||||||||
市级财政部门 |
宝鸡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
区级财政部门 |
陈仓区财政局 |
区级主管部门 |
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 | |||||||
其中:财政拨款 |
3527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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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目标1:及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民财产性收入有所提升。 目标2:耕地质量有所提升,提高农作物秸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秸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增加施用有机肥量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耕地地力 |
有所提升 | ||||||
时效指标 |
指标1:补贴发放时限 |
6月30日 | |||||||
指标2: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
8月31日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农户财产性收入 |
70元/亩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农户种粮积极性 |
有所提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
亩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农户满意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