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3〕251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专社字〔2024〕12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164.33万元下达给你们。此次下达资金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列“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请专款专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