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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31 14:13

区住建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2〕299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2〕894号)文件精神,现提前将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0.8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支付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区级主管
部门

区住建局

实施期限

2023年

资金金额
(万元)

实施期资金总额

60.8

年度资金总额

60.8

 其中:中央资金

60.8

 其中:中央资金

60.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实施期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支持符合条件对象实施危房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基本住房安全。

支持符合条件对象实施危房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基本住房安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符合条件对象危房改造率

100%

质量指标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

100%

农房基本设计率

100%

时效指标

危房改造当年开工率

100%

危房改造当年竣工率

100%

成本指标

农村危房改造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10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保障

≥9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农村危房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

拆除重建的≥30年
维修加固的≥15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