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2〕299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2〕894号)文件精神,现提前将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0.8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支付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
区级主管 |
区住建局 |
实施期限 |
2023年 | |||
资金金额 |
实施期资金总额 |
60.8 |
年度资金总额 |
60.8 | ||
其中:中央资金 |
60.8 |
其中:中央资金 |
60.8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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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实施期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支持符合条件对象实施危房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基本住房安全。 |
支持符合条件对象实施危房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基本住房安全。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
数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危房改造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 |
100% | ||||
农房基本设计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危房改造当年开工率 |
100% | ||||
危房改造当年竣工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农村危房改造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
100% | ||||
效益 |
社会效益 |
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保障 |
≥9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农村危房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 |
拆除重建的≥30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