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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新增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03 10:4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新增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宝陈乡振发[2022]36号)精神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新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32万元调整下达你单位(详见附表),列入“21305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各镇街、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坚持专账核算,对于到人到户补贴类资金按要求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规范报账程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各单位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报送支出进度周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四、强化衔接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衔接资金监管力度,对衔接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绩效监控,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陈仓区2022年中央新增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配表

监督电话:12317

              0917-6231011   

地址:陈仓区行政中心6楼619

邮箱:ccqncg@163.com

附件





陈仓区2022年中央新增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合计

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5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59999-其他支出

备注

1

千渭街办

6

6





2

香泉镇

1.8

1.8





3

县功镇

392.2


280

112.2



4

新街镇

290


240

50



5

拓石镇

100


100




6

东关街办

90


90




7

阳平镇

55



55



8

凤阁岭镇

45



45



9

坪头镇

180



180



10

区农业农村局

72




72


合计

1232

7.8

710

442.2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