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农专〔2022〕1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2〕2号)精神,现将我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546万元下达给你局,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兑付到受益农户。请你局抓紧做好补贴基础数据的收集、审核等工作,及时确定受益农户补贴面积,务必在4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附件: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 |||||||||
(2022)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 ||||||||
市级财政部门 |
宝鸡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
区级财政部门 |
陈仓区财政局 |
区级主管部门 |
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 | |||||||
其中:财政拨款 |
546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及时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以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农民收入。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补贴面积 |
60万亩 | ||||||
质量指标 |
指标2:耕地地力 |
有所提升 | |||||||
时效指标 |
指标1:补贴发放时限 |
4月20日 | |||||||
指标2: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
4月20日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农户财产性收入 |
≧10元/亩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农户种粮积极性 |
有所提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
60万亩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农户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