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2]19号),现将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561万元下达你单位,列入“21305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尽快制定落实项目方案,确定扶持的具体对象、项目、金额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确保衔接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陈仓区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监督电话:12317
0917-6231011
地址:陈仓区行政中心6楼619
邮箱:ccqncg@163.com
陈仓区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宝鸡市陈仓区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相关部门和镇街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61 | ||||
其中:财政拨款 |
561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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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目标:资金下达到相关部门和镇街,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镇街个数 |
14个镇街 | ||
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贫困村个数 |
55个贫困村 |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贫困户数人数 |
23265户84590人 | |||||
质量指标 |
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质量 |
巩固提升 | ||||
资金使用规范 |
符合中省市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定 |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进度 |
2022年11月底前支付进度100% | ||||
实施期限 |
1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已脱贫村低收入人口收入 |
明显增加 | |||
已脱贫村生产生活条件 |
明显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资金使用对象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