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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9 14:26

区残联: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1〕61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1〕39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5.75万元下达给你们,主要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支出。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199项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

宝陈财社字(2021)78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