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1〕61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1〕39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345.67万元下达给你们,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