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体育局:
为了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的开展,根据宝鸡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1〕24号)和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1〕137号)文件,现分配你单位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9,760,000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22,810,000元,省级直达资金配套6,950,000元。请及时做好资金分解,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