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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25 16:08

陈仓区林业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资环〔2021〕13号)和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宝市林发〔2021〕18号)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189.42万元下达给你局,年终列入相关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社会劳动保险补助171.62万元,参保人数为163人,年终列入“2110502社会支出补助”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兑现补助资金17.80万元,计划兑现面积1980亩,其中:粮食折现补贴13.84万元、现金补贴3.96万元,年终列入“2110602退耕现金”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三、请你局继续做好退耕还林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制度的规定,积极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专项名称金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区级财政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

区级林业主管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林业局

年度金额(万元)

189.42

年度总体目标

目标:完成退耕还林政策任务,做好退耕还林政策的兑现,持续发挥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作用,提高职工社会参保率及职工收入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保险参保人数(人)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万亩)

新一轮退耕还林(草)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新一轮退耕还林(草)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万亩)

质量指标

新造林(草)面积合格率(退耕还林)

≥  %

时效指标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

≥  %

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完成率(%)

≥  %

成本指标

新上轮退耕还林(草)第二次补助标准(元/亩)

新上轮退耕还林(草)第三次补助标准(元/亩)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职工收入水平增幅

≥  %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保险参保率

≥  %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水土流失效果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