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林业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资环〔2021〕13号)和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宝市林发〔2021〕18号)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189.42万元下达给你局,年终列入相关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社会劳动保险补助171.62万元,参保人数为163人,年终列入“2110502社会支出补助”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兑现补助资金17.80万元,计划兑现面积1980亩,其中:粮食折现补贴13.84万元、现金补贴3.96万元,年终列入“2110602退耕现金”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三、请你局继续做好退耕还林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制度的规定,积极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专项名称金 |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
区级财政部门 |
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 | |||
区级林业主管部门 |
宝鸡市陈仓区林业局 | |||
年度金额(万元) |
189.42 |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完成退耕还林政策任务,做好退耕还林政策的兑现,持续发挥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作用,提高职工社会参保率及职工收入水平。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保险参保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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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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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退耕还林(草)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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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退耕还林(草)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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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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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新造林(草)面积合格率(退耕还林) |
≥ % | ||
时效指标 |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 |
≥ % | ||
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完成率(%) |
≥ % | |||
成本指标 |
新上轮退耕还林(草)第二次补助标准(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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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轮退耕还林(草)第三次补助标准(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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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职工收入水平增幅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保险参保率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水土流失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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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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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