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1〕35号)和《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1〕178号)文件,现下达你们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2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校舍安全保障。年终列报“2050299-教育-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补助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中央直达资金的支付数据将同步至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改造和抗震加固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9〕121号)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专款专用,及时支付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强化资金绩效目标落实,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及时上报区财政局绩效目标表。区财政局、教育局将对项目进度及资金流向开展监督检查。
附件:2021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直达资金)指标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