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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0 10:41

区医保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293号)及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1〕1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医疗保障经办和服务能力建设的提升,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年终列支出功能科目“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36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