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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8 20:05

区残联: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281号)及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1〕6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5.88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20万元、燃油补贴5.88万元。此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此次下达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年终列支出功能科目“2081199项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14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