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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大庄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大庄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临时用地的公示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06 1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精神,陕西大庄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陕西大庄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因建设需要,申请使用临时用地。2024年11月24日经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陕西大庄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大庄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宝市自然资临字〔2024〕10号)同意,现将项目临时用地范围、用途等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附件:陕西大庄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大庄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临时用地的范围、用途及期限

电话:0917-6212273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

2024年12月6日

陕西大庄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大庄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临时用地的范围、用途及期限

一、临时用地范围

临时使用陈仓区土地7.1986公顷,分别占用陈仓区香泉镇硖里村集体土地6.4114公顷(其中耕地2.2545公顷、果园0.1458公顷、乔木林地1.3756公顷、其他草地0.0043公顷、其他林地1.6264公顷、农村道路0.2848公顷、农村宅基地0.7200公顷)和国有冯家河林场、陈仓区水利局国有土地0.7872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0.0369公顷、河流水面0.7503公顷)。

二、临时用地用途

用于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拌合站,生活用房和施工便道等用途。

三、临时用地期限

临时使用土地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