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为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升资金效益,根据《宝鸡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宝鸡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宝市财办农字〔2026〕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定了《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docx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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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范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