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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陈仓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08:32

2025 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五五”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八场硬仗”,全区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质效提升的良好态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十五五”开局起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97.46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64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128.73亿元,增长6.9%;第三产业增加值137.09亿元,增长7.0%。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0.6:43.3:46.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区人均生产总值65247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8.5%。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3.34亿元,比上年增长3.6%。其中,农业增加值20.32亿元,牧业增加值10.20亿元,林业增加值0.82亿元,渔业增加值0.30亿元。

全年粮食总产量22.81万吨,下降2.1%。其中,夏粮产量14.26万吨,下降5.5%;秋粮产量8.55万吨,增长4.4%。蔬菜产量28.20万吨,增长6.5%。水果产量8.64万吨,增长4.3%。肉类产量3.25万吨,增长9.6%。禽蛋产量1.23万吨,下降14.7%。奶类产量1.56万吨,下降6.2%。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2.3%。按门类分,采矿业增加值下降38.2%,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4.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下降14.0%。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2.8%,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4.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3.2%,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6.5%,金属制品业增长15.6%,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9.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7.0%。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602.56亿元,比上年下降5.0%;营业利润22.84亿元,增长45.8%。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23.36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全区34户资质建筑企业全年签订合同额59.28亿元,增长12.7%;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5.55亿元,增长15.3%。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4.1%。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1.8%,社会资本投资增长24.4%。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3.43亿元,比上年增长24.4%。商品房施工面积70.03万平方米,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31.27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4.97万平方米,增长5.3%。

五、贸易和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02亿元,比上年增长6.1%。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2.26亿元,增长6.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75亿元,增长6.0%。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77.76亿元,增长6.5%;餐饮收入7.25亿元,增长2.2%。

全年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消费品零售额41.22亿元,比上年增长11.4%。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63亿元,比上年增长14%。

全年共接待游客494.3万人次,比上年下降32.9%,实现综合收入19.16亿元,下降35.0%。现有旅游自然景区8个,其中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6个。成功获评2025年宝鸡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八个一”行动成果考核优秀县区。

六、交通和邮电

年末全区共有客运公司2家,客运线路43条,运营车67辆;公交线路15条,公交车55辆;旅游车23辆。出租车公司2家,出租车189辆;二级客运站1个、五级客运站14个;货运业户844户;危货运输公司4家,危货运输车辆663辆;驾校5家,驾校车辆158辆;维修企业135家。公路总里程2805.9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条68.83公里,国道2条65.89公里,省道5条173.55公里(含代管省道),境内农村公路2497.67公里,其中县道12条227.05公里,乡道15条194.99公里,村道1843条2075.63公里。

全年邮电业务总收入4.26亿元,增长1.8%。其中,邮政业务收入0.76亿元,下降5.0%;通讯业务收入3.49亿元,增长3.3%。年末全区移动电话53.3万户。年末互联网用户22.41万户。

七、财政和金融

全区地方财政收入3.53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税收收入2.55亿元,增长13.9%;非税收入0.98亿元,增长12.4%。

全区财政支出28.48亿元,比上年增长0.3%。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404.60亿元,比年初增加26.69亿元,增长7.1%,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66.51亿元,增长8.8%。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209.29亿元,比上年增加13.10亿元,增长6.7%,其中,住户贷款75.59亿元,增长3.0%;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33.70亿元,增长8.9%。

八、教育和科技

全区共有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3所,毕业学生1389人,招生859人,在校学生3542人;普通高中5所,毕业学生1914人,招生2680人,在校学生6858人;普通初中19所,毕业学生4208人,招生4206人,在校学生13019人;普通小学34所,毕业学生4029人,招生3252人,在校学生22290人;幼儿园57所,离园幼儿3171人,入园幼儿1903人,在园幼儿7280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毕业学生20人,招生18人,在校学生122人;各类学校共有教职工5101人,其中专任教师4066人。

全年规上企业研发投入3.7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 7.54亿元,同比增长45.3%。认定省级工业研发机构7家、创新型中小企业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13家、高新技术企业22家,3家企业获评省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秦创原“三支队伍”14支、领军人才2名、青年科技新星5名,获批省级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项目65个。为10户科技型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服务2320万元,为6户企业提供科技金融贷款担保3100万元。启动产学研 “高校行”专项活动,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宝鸡文理学院等多所高校对接,40余项技术难题获专家解答。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文化馆(国家一级)1个,图书馆(国家一级)1个,博物馆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1个,镇(街)综合文化站15个,文化馆分馆15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91个。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省级13个、市级17个、区(县)级8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80人,其中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0人。建成191个图书馆分馆及服务点,其中15个镇(街)分馆、169个村(社区)服务点、1个景区分馆、5个自助分馆、1个社会合作分馆。“公益电影放映”2344场;“月月有秦腔”12场;“公益性送戏下乡”演出160场。

年末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63所(含划归高新医疗机构)。其中,医院11所,卫生院2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所,村卫生室309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1所,单位卫生所、门诊部、个体诊所共108所。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床位3419张。年末共有卫生人员409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292人,执业(助理)医师1341人,注册护士1256人。

全年组织举办了2025陕西宝鸡·陈仓九龙山生态半程马拉松赛、陈仓区第五届机关职工运动会、“电信杯”陈仓周末篮球联赛、“全民健身 运动三秦”2025年陕西省群众体育赛事五级联赛(陈仓赛区)暨社区运动会等赛事活动。承办了宝鸡市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武术散打、武术套路、游泳、排球四个项目,以及宝鸡市中学生游泳、排球比赛。举办了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区级决赛、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篮球、游泳、排球、乒乓球比赛及小学生三跳运动会、滑雪研学等活动。组建864人的陈仓区代表团参加宝鸡市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荣获武术套路、射箭、软式棒垒球三个项目第一名,斩获团体总分第三名、奖牌榜第三名,被市运会组委会评为“最佳赛区”和“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区总户数16.98万户,户籍总人口58.9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091人,出生率5.24‰;死亡人口4744人,死亡率8.05‰;人口自然增长率-2.8‰。年末常住人口45.35万人,城镇化率55.09%。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24元,增长5.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197元,比上年增加1888元,增长4.4%;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188元,增长3.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45元,比上年增加1100元,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273元,增长6.3%。

全区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8:1,比上年缩小0.03。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1240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05023人(不含千河镇)。城镇职工门诊统筹结算288143人次,总医疗费用2685.61万元,医保基金报销支付1084.05万元;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结算218849人次,总医疗费用1476.1万元,医保基金报销支付639.56万元。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结算61804人次,总医疗费用25036.4万元,医保基金报销支付12369.21万元;定点医疗机构城镇职工住院结算8060人次,总医疗费用4243.64万元,医保基金报销支付2683.64万元。职工门诊慢特病结算38004人次,医保基金支付939.59万元;居民门诊慢特病结算115476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873.47万元;居民门诊两病结算17305人次,医保基金支付56.72万元。城镇职工定点药店购药结算318618人次,总医疗费1408.5万元,医保基金支付1395.04万元;受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216人次,医保核报338.29万元。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705人,农民工外出务工14.9万人,脱贫人口转移就业4.28万人。307户企业“免申即享”返还失业保险金425.73万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57人23.55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512万元,其中企业17户6200万元,个体贷款13户312万元。安排高校毕业生见习上岗126人,发放见习补贴237.02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4.50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1.27万人(不含千河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效参保17.5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4.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6万人。

年末共有敬老院2个,床位295张,入住266人。救助站1个,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3人次。累计核发各类民生保障资金1.68亿元。为16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30.43万元;为4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41.01万元;资助困难大学新生13人6.5万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210人48.56万元;办理婚姻登记1719对。年末共有社工站15个,社会组织187个。

全区430户614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城市低保金559.78万元;6228户13765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农村低保金8709.52万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780户800人得到供养救济,全年拨付特困供养金922.85万元;实施临时救助998户3450人次,救助金额817.67万元;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50458人3857.37万元;为10454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发放资金1193.89万元。

积极落实优抚政策,为3976名各类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助费3902.19万元;为102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住院医疗补助六批次132万元;为503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334.24万元;落实退役军人省市区三级关爱基金叠加帮扶政策,援助帮扶20人3.2万元;为85人4类军队退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91.48万元;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820万元;为53名荣立三等功以上(二等功1人)的现役军人家庭和111名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军官)发放慰问金5.5万元。

十一、城市建设

年末建成区面积15.4平方公里,城区道路长度103.4公里,路灯5206盏;城区供热管网13.6公里,供热面积522.8万平方米;城镇居民用气总户数12.77万户,燃气普及率99%;建城区绿化覆盖率38.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1平方米。

十二、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达到289天,空气质量优良达标率79.2%。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6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均值35微克/立方米。辖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Ⅲ类目标。全区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全年平均气温10.3~15.9℃,较常年偏高1.1℃~2.0℃。全年总降水量550.9~949.0mm,较常年偏多1~4成。2025年日照时数1995.0小时,较常年偏多78.1小时。

全年用水量(含高新区三镇)9639.1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量2023.91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915.60万立方米,农业用水量6443.42万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量256.17万立方米。

全年完成营造林3万亩,实施绿色生态陈仓建设任务5500亩,打造花带花海1.2万平方米。聚焦花椒、柴胡等特色产业,升级改造花椒示范园3000亩,培育柴胡种源繁育基地3000亩。发展林下经济,规模化养殖土鸡2万羽、生猪200头。陈仓柴胡入选市级道地药材优势品种名录,2家经营主体获评省、市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2名“土专家”获聘省级林业乡土专家。

全年全区耕地面积为30228.46公顷;林地面积为135284.16公顷。

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期内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人均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体现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注释:

1.本资料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此公报数据若与上年公报数据有不衔接之处,系按2024年统计年报最终核准数据或普查相关资料调整。

数据来源:本公报外贸数据来自区商务局;交通数据来自区交通运输局;邮电数据来自陈仓邮政分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财政数据来自区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陈仓金融监管支局;教育体育数据来自区教体局;科技数据来自区工信局;文化、旅游、文物数据来自区文化和旅游局;卫生数据来自区卫健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区公安分局;两项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陈仓调查队;医疗保障数据来自区医保局;城镇新增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区人社局;社会服务、低保和五保供养数据来自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城市建设数据来自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陈仓生态环境分局;气象数据来自区气象局;用水量数据来自区水利局;林业、森林旅游等数据来自区林业局;耕地数据来自陈仓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