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专栏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根据中省市工作安排,决定在区政府官网开设“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集中公示我区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事项和依据、频次上限、标准、专项检查计划等有关事项,请各镇街、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权责清单及时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按要求填写表格(见附件),同本单位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涉企行政检查格式文书等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于2月25日前反馈我局统一公示。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抓好落实,确保全区工作按时、高标准完成。
联系人:刘军学 杨会林 联系电话:6212609电子邮箱:ccqsfjfzg@163.com
附件:1. 涉企行政检查主体
2.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3.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4. 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和上限
5. 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6. 联络员回执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