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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做好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公示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2-20 11:3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根据中省市工作安排,决定在区政府官网开设“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集中公示我区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事项和依据、频次上限、标准、专项检查计划等有关事项,请各镇街、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权责清单及时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按要求填写表格(见附件),同本单位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涉企行政检查格式文书等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于2月25日前反馈我局统一公示。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抓好落实,确保全区工作按时、高标准完成。

联系人:刘军学  杨会林        联系电话:6212609电子邮箱:ccqsfjfzg@163.com

附件:1. 涉企行政检查主体

2.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3.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4. 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和上限

5. 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6. 联络员回执

涉企检查事项清单(陈仓区2025年版).xls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