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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检查调研陈仓区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11 08:34

10月10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海艳带队对全区《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区政府三级调研员田坤一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拓石镇仙龙村、坪头镇林光村和营头村,重点对持续巩固秦岭“五乱”问题整治情况和坚持常态长效完善生态保护及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等各项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详细了解《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全区的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全区上下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常态化开展秦岭“五乱”整治,坚决以“国之大者”的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坚决守牢秦岭生态安全底线,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的环境保障。

检查组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推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以秦岭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秦岭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相关单位要落实法定职责,加大秦岭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树立起“一盘棋”思想,加大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要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全民保护秦岭生态的社会氛围。持续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题培训工作,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利用网络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