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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法依据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结案日期 |
1 |
宝陈市监行罚字〔2021〕26号 |
宝鸡润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
宝鸡润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赵桐 |
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1、给予警告; 2、罚款3000元 |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 |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9月29日 |
2 |
宝陈市监行罚字〔2021〕27号 |
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香辣砂锅圆使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案 |
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香辣砂锅圆 |
刘光碧 |
使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1、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8元,没收8袋(74g/袋)过期“郧腾”牌砂锅面; 2、罚款5000元。 |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 |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9月28日 |
3 |
宝陈市监行罚字〔2021〕28号 |
邵亚刚无证无照从事三椒鱼餐饮经营活动案 |
邵亚刚 |
邵亚刚 |
无证无照从事三椒鱼餐饮经营活动 |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1、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230元; 2、罚款5000元 |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 |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