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陈仓区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办法》(宝陈脱贫办〔2020〕11号),区扶贫办对各镇街组织申报的带贫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进行严格审核,现最终确定7家带贫经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8.6万元,对以上7家带贫经营主体2020年1-6月利息总额的50%分别予以贴息补贴。现将带贫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名单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长期公告
受理人:张丙星
监督电话:0917-6213351
附:《陈仓区2020年带贫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明细表
宝鸡市陈仓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