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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造林补贴试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来源: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08:53

有关镇人民政府、各国有林场、宝鸡绿发泽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宝鸡市林业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宝市林发〔2022〕29号)精神,下达我区2022年中央造林补贴试点项目建设任务8200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46万元。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将项目造林建设任务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与任务

我区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建设任务8200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46万元。分别下达拓石镇756亩、赤沙镇161亩、新街镇188亩、凤阁岭林场1169亩、坪头林场1296亩、冯家河林场2496亩、八里庄林场1838亩、宝鸡绿发泽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96亩。

二、补贴对象与标准

1、补贴对象:在宜林荒山荒地及弃耕地实施人工造林的农民、国有林场、从事农林业公司等造林主体。

2、补贴标准: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补贴,每亩补助300元。

三、几点要求

1、加强管理,搞好宣传。

切实加强项目监管力度,做好项目政策宣传,确定专人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随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并对项目建设任务予以公示,确保造林补贴试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2、严格把关,铸造精品。

工程建设所需种苗必须实行“两证一签”制度,项目建设期内,重点做好“事前指导、中间检查、竣工验收”三个环节的管理,对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要定期检查,做到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切实保证工程的建设质量。

3、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要严格执行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法规,切实按照资金管理具体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程序,落实资金使用责任,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套取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