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残疾人两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248号)及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0〕856号文件精神,现将残疾人两项补助市级补助资金142.86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6.23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6.63万元。此项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年终列入2020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340205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2020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