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长者模式

关于追减2020年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市级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30 14:52

区残联: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20年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市级补助资金指标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250号)及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0〕854号文件精神,现追减2020年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市级补助资金15.945万元,同时追减直达资金标识“01004抗疫特别国债”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340205“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 宝陈财社字〔2020〕107号,本次追减资金年终列入2020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附件:绩效目标表(2020年度)

社(2020)190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