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
根据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0〕698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宝陈财社字〔2020〕131号)1575.46万元调整为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年终列入210120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会计业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