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176号)及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0〕60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中省补助资金1528.96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优先用于完成去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等发现以及今年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并统筹安排用于抗震设防7度以上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低收入农户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二、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努力做到政策托底,切实保障特困农户和基本住房安全。要及时查漏补缺、妥善解决包括已实施危房改造后由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返危等各类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在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兼顾具有致贫、返贫风险的贫困“边缘户”群体的基本住房安全,探索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机制。确保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今年动态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于2020年底前全部竣工,其他3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三、请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44号)及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本次下达资金列入2020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210105项“农村危房改造”,请专款专用。
附件:1.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2020年度)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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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农村危房改造 |
抗震改造资金 |
本次下达合计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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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中央补助 |
省级补助 |
四类重点对象改造任务数(户) |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任务数(户) |
省级 补助 |
合计 |
中央 补助 |
省级 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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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本次 下达 |
小计 |
已预拨(宝陈财社字〔2020〕56号) |
本次 下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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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35 |
990.05 |
990.05 |
892.3 |
353.39 |
538.91 |
77 |
77 |
146.3 |
1736.05 |
990.05 |
746 |
152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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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