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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编辑:事财股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15 14:20

区学生资助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0)13号)和《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0)83号)文件,现下达你们2020年春季学期1947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金1,844,250元,年终列报“教育—普通教育—高中教育(20502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具体资助额度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特困生2,500元/生•学年、贫困生1,500元/生•学年。

二、各普通高中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建档备查。

三、各普通高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审工作,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同时要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四、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对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附件:2020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附件

2020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