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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编辑:事财股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4-26 14:55

区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0]4号)文件和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0]201、220号),现下达你们2020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89.96万元(详见附表),其中,31.40万元用于农村公共文化设施补助,请严格执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及农村公共基础实施管理助力脱贫攻坚的支出要求,年终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50205委托业务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对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支持各地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及农村公共基础实施管理助力脱贫攻坚,包括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戏地方、设施开放以及开展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

二、请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5]527号)、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实施管理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宝政发[2018]22号)和《陈仓区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项资金拨付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挤占、挪用中省补助资金以及工作不力、群众文化活动缺失的,一经查实,将扣减补助经费。

附表:1、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

         2、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

31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