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19〕254号)及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19万元下达给你们,年终列入2020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请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2020年度)
宝陈财社字〔2020〕43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