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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19 15:0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区脱贫办《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宝陈脱贫办发[2020]39号)文件精神,现将下达你单位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部分调整(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各镇街、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计划内容,认真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建设项目以及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资金。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宝鸡市陈仓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报账核销工作,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建立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监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各单位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报送支出进度周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并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依据项目进展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进行动态更新,每15天向区财政局、区扶贫办报送《陈仓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台账》。

联系股室:农业股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附件:陈仓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分配表

陈仓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本次指标调整

本次调整下达资金

备注

宝陈财农字(2020)3号

宝陈财农字(2020)25号

宝陈财农字(2020)31号

1

新街

-10.3000

23.6720

13.3720

2

拓石

1.6800

5.2630

40.0000

46.9430

3

县功

28.2695

-24.7515

164.9975

168.5155

4

周原

38.0710

38.0710

5

千渭

0.7800

0.7800

6

坪头

-88.8415

-1.8270

-120.0000

-210.6685

7

贾村

79.5200

-100.0000

-20.4800

8

凤阁岭

-10.3280

-4.5795

-14.9075

9

农业农村局

-5.2000

-5.2000

10

人社局

-7.7560

-7.7560

11

扶贫办

-8.6695

-8.6695

合计

0

0

0

0

注:指标是负数的为指标调减,正数的为指标增加。

绩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