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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29 15:00

各有关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级相关单位:

根据区扶贫办《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宝陈扶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现将市级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支出指标120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列入“2130505扶贫-生产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各镇街、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宝鸡市陈仓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报账核销工作,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建立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监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各单位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报送支出进度周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并按照省市要求,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依据项目进展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进行动态更新,按时向区财政局、区扶贫办报送《陈仓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台账》。

联系股室:农业股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附件: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镇街或部门

产业扶贫集体经济(50801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

金融扶贫-扶贫贷款贴息(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质保金(50302基础设施建设)

能力建设(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小计

备注

1

东关街办

69

69

2

县功镇

255

23.737414

278.737414

3

坪头镇

116

116

4

拓石镇

250

250

5

新街镇

190

190

6

区交通局

76.0725

76.0725

7

区扶贫办

180

-99.809914

140

220.190086

合计

880

180

0

14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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