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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告

来源: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12-15 16:44

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陈仓区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主楼1223室

邮箱:ccqfpb6213959@163.com

监督电话:6213351  12317

受理人:张楠      

宝鸡市陈仓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15日

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一、财政衔接资金安排情况

截至目前,2022年陈仓区共安排中省市区财政专项资金14209万元,全部按照要求时限下达。具体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2022年,中、省、市三级共安排我区财政专项资金1220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303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524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382万元。

2022年我区预算安排财政衔接资金2000万元,实际落实财政衔接资金2000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7303万元,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岗位和项目管理费等。

1.产业发展。投入财政衔接资金4525.5万元,实施村集体经济、产业配套设施、产业路等项目29个。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250.28万元,实施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9个。其中:交通基础设施项目38个1506.58万元;水利基础设施项目11个468万元。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75.7万元,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10个。

3.公益性岗位。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5.4万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公益性服务项目5个。

4.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5万元,实施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1个。

5.“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314.82万元。

6.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

7.项目管理费。安排项目管理费72万元。

(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投入衔接资金3452万元,安排用于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外出务工交通补、互助资金协会贴息、能力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债券偿还等。

1.产业发展。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103万元,实施村集体经济、产业配套设施、产业路等项目11个。

2.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333万元,实施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5个。其中:交通基础设施项目7个278万元;水利基础设施项目15个883万元;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3个172万元。

3.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6万元,实施省内务工交通补助项目1个。

4.互助资金协会贴息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31.7424万元。

5.能力建设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40万元,实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6.易地扶贫搬迁债券偿还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0.2576万元。

(三)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投入资金1382万元,安排用于产业发展、村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管护、“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管理费等。

1.产业发展。投入财政衔接资金429.47万元,实施村集体经济、产业配套设施项目3个。

2.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629.25万元,实施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个。其中:交通基础设施项目5个338.25万元;水利基础设施项目4个241万元;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1个50万元。

3.项目资产管护补助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13.28万元。

4.“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90万元。

5.项目管理费。安排项目管理费20万元。

(四)区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投入区级财政衔接资金2000万元,安排用于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雨露计划”、易地扶贫搬迁债券偿还、项目管理费等。

1.产业发展。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050.875964万元,实施村集体经济、产业配套设施、产业路项目6个。
    2.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465.8万元,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3个。

3.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00.63万元,用于省内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

4.“雨露计划”补助。投入衔接资金95.43万元。

5.易地扶贫搬迁债券偿还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97.922136万元。

6.项目管理费。安排项目管理费89.3419万元。

三、资金使用成效

通过产业扶持、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扶贫等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村基础设施条件,解决了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了脱贫人口的人居环境,拓宽了搬迁群众的发展空间,提高了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了脱贫群众收入的大幅度提升,增强了脱贫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和改善了脱贫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